生产共耗品分配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06-20 08:22:22 点击率:3274
共耗品分配 |
共耗品分配可按照本期验收入库产品及在制品等在加工单中的标准耗用量,计算出产品所分摊的材料费用。材料费用统计本期间领用或以前期间领用但尚未使用的共耗材料,以及本期间发生的退料,退料成本价取虚拟仓的加权平均价。 材料分配方法: 单位产品标准用量=加工单细表数量×(1+损耗率)/加工单主表加工数量 本期完工产品标准用量=本期完工验收产品数量×单位产品标准用量 本期在制品标准用量=本期在制品约当产量×单位产品标准用量 分配基数=(本期间领用材料数量和+上期期末领用结存数量)/(本期完工产品标准用量+本期在品标准用量) 本期完工产品材料分配数量=本期完工产品标准用量×分配基数 本期在制品材料分配数量=本期在制品标准用量×分配基数 分配金额=分配材料数量×本期材料平均单价 本期材料平均单价=(本期领用材料金额+上期领用结存金额)/(本期领用数量+上期领用结存数量) 分配金额=Σ(个别计价法货品数量×单价) (系统按分配到产成品的数量按批号领用先后顺序自动找到相应批号,并按每个批号的单价计算出分配金额) 如果本期间内有领用批次货品,系统可将批次分配结果显示出来,可由用户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数量要与分配给产成品的数量相同; 系统计算完成后回填到每张验收单的验收货品中; 说明:共耗品分配界面为只读界面,不可编辑,批次调整界面可编辑,但分配总数是由共耗品分配界面代入,不可修改,用户只可对本次使用数量进行修改,每个批次修改后的数量不可大于未使用数量,调整后的本次使用数量和要等于货品的分配总数; 发生调整的业务模块: <费用分摊单> <费用分摊单>增加“上期费用”项,当选择车间后,系统自动把上期在产品所分摊的除直接材料之外的所有间接费用汇总后填入,不可修改,按修改后的金额分摊到本期完工产品和在加工产品中; <费用分摊单>选择单据的操作界面中增加“单据名称”栏,系统将所有没有完工标志的<验收单>和本期间的<在制品单>显示出来,供选择,单据名称字段显示所显示的单据名称,代到费用分摊单的货品是验收单或在加工产品单合并界面的货品数量; 系统将分配到完工产品的共耗材料与该产品领用的非共耗材料金额和,做为该完工产品的材料成本,再加上分摊费用后的总成本做为本次验收产品的成本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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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作业管理之工序计划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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